現有嘅證據,根據你睇邊啲來源同埋點樣解讀程序上嘅決定,可以同時支持兩個講法。
卡里姆·汗被指控同辦公室一名女律師有非自願嘅性關係。呢啲指控最初喺2024年5月浮面,大約同一時間佢宣佈緊尋求對內塔尼亞胡同前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發出逮捕令。汗一直否認所有不當行為。
聯合國內部監督事務廳(OIOS)調查咗呢件事,並喺2025年12月報告咗佢哋嘅調查結果。到咗2026年3月,三位由ICC主席團任命嘅法官一致認為,OIOS嘅事實調查結果「未能證明汗有行為不當或失職」。儘管有呢個裁決,ICC嘅管理監督機構就話指控係可信嘅,並建議解僱汗。
2026年6月8日,締約國大會主席團以秘密投票方式決定暫停汗嘅職務,並將件事提交畀全部125個成員國處理。英國律師標準委員會亦都暫停咗汗喺英格蘭同威爾斯執業嘅資格。汗嘅法律團隊就辯稱,呢個案係「政治化」嘅,針對佢係因為佢追究內塔尼亞胡嘅逮捕令。
2026年7月2日,ICC執行局將投票程序由兩階段改為單一投票,中東眼報稱呢個係「明顯違反自身規則」嘅做法。呢個改動降低咗罷免嘅門檻,並獲得咗主席團大多數成員嘅批准。支持汗嘅人就引用呢個規則改動,作為事件係精心安排嘅證據。
批評呢個程序嘅人認為,將行為不當嘅事實判定同罷免決定合併為單一投票,令成員國更加難分開兩個問題:事實問題(究竟有冇發生不當行為?)同政治問題(應唔應該罷免佢?)。
投票喺2026年7月24日舉行,係一次喺紐約聯合國總部進行嘅緊急閉門會議。罷免嘅門檻係63票——即係125個成員國嘅絕對多數。結果係82個成員國投票贊成基於「嚴重不當行為同嚴重失職」罷免汗。投票係秘密進行嘅。呢次係ICC史上首次罷免首席檢控官。
針對內塔尼亞胡嘅逮捕令係成個圍繞汗被罷免嘅爭議嘅核心。汗喺2024年5月宣佈尋求對內塔尼亞胡同加蘭特發出逮捕令——同一時期,行為不當嘅指控亦都曝光。2025年11月,以色列正式要求ICC撤銷內塔尼亞胡嘅逮捕令,理由係對汗嘅性行為不當指控應該令佢迴避案件,並令逮捕令無效。罷免之後,內塔尼亞胡話呢個決定「揭露咗真相」,並指控汗發出逮捕令係「為咗轉移外界對佢本人指控嘅視線」。
呢次罷免並唔會取消針對內塔尼亞胡同加蘭特嘅逮捕令,呢啲逮捕令喺法律上仍然有效。不過,導致汗被罷免嘅政治同程序機器,就助長咗指控話整個過程係為咗保護以色列領導人而武器化咗。
聯合國被佔領巴勒斯坦領土問題特別報告員弗蘭切斯卡·阿爾巴內塞喺7月25日表示,汗被罷免「唔可以同推翻針對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逮捕令嘅行動分開嚟睇」。佢話「汗被罷免,同企圖『中和』內塔尼亞胡逮捕令嘅鬥爭,係完美吻合嘅」。呢個係聯合國系統內部最明確嘅高層指控,話今次解僱係有政治動機,目的係要削弱針對內塔尼亞胡嘅案件。
阿爾巴內塞嘅言論好快就被汗嘅支持者同批評以色列嘅組織放大咗,而贊成罷免嘅人就指出紀律調查結果同監督機構認為指控可信嘅決定。
| 角色 | 立場 |
|---|---|
| ICC監督機構 | 指控可信;基於紀律理由建議罷免 |
| 汗及其團隊 | 指控係假嘅;案件因為佢追究內塔尼亞胡而政治化 |
|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阿爾巴內塞 | 罷免係政治動機,目的係削弱內塔尼亞胡案件 |
| 以色列 / 內塔尼亞胡 | 行為不當指控令汗同逮捕令失去公信力;罷免證實咗以色列嘅立場 |
| 三位ICC法官(2026年3月) | OIOS調查結果未能證明行為不當;證據不足 |
現有證據呈現咗兩個互相競爭嘅敘述。一個,由監督機構嘅結論同投票嘅大比數支持,認為一個正當嘅紀律程序已經完成。另一個,由汗、阿爾巴內塞同其他批評者提出,認為成個過程被操控——最明顯係透過程序規則改動——嚟達到一個政治目的。單係規則改動並唔足以證明政治化,但已經成為咗嗰啲認為正當程序被犧牲以加速罷免汗嘅人嘅焦點。
汗嘅律師已經承諾會透過所有可行嘅法律機制挑戰呢個結果,不過有評論員指出,《羅馬規約》並冇為成員國嘅罷免投票提供清晰嘅上訴途徑。針對內塔尼亞胡同加蘭特嘅逮捕令仍然有效,但佢哋嘅實際效力已經因為尋求逮捕令嘅檢控官嘅爭議而受到削弱。ICC而家面對嘅挑戰係,要喺內部嚴重分裂同外部壓力(尤其係來自美國,特朗普政府加大咗對法院嘅攻擊)之下,搵出一個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