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搵到TikTok嘅設計有三個具體問題:
呢次裁決嘅範圍好窄但好明確:TikTok被指控嘅唔係冇安全功能,而係佢哋嘅設計令細路可以輕易繞過呢啲功能。
呢次最新行動係TikTok喺DSA同其他歐盟法規下,兩年以嚟嘅監管攻勢嘅一部分。
| 日期 | 行動 | 細節 |
|---|---|---|
| 2024年2月19日 | 正式展開DSA調查 | 委員會啟動針對TikTok嘅合規程序 |
| 2025年10月 | 初步裁決——透明度違規 | TikTok被初步裁定違反研究人員數據存取同廣告透明度規定;後續通過具約束力嘅承諾解決 |
| 2026年2月6日 | 初步裁決——成癮性設計 | 委員會發現TikTok違反DSA第34同35條,涉及無限滾動、自動播放、推送通知同高度個人化推薦系統等功能 |
| 2026年7月24日 | 初步裁決——兒童安全(今次) | 預設帳戶設定未能保護未成年用戶私隱 |
其他非DSA罰款(由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根據GDPR執行):
歐盟委員會針對TikTok嘅行動,係同一個更大規模嘅歐洲保護兒童上網計劃同步進行。關鍵里程碑包括:
TikTok而家有權回應呢啲初步裁決,並喺委員會決定最終嘅不合規裁決之前為自己辯護。如果委員會確認佢哋嘅初步判斷,可以施加:
TikTok表示,佢哋嘅青少年帳戶已經有超過50項私隱同安全功能,並會審視呢啲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