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今次作出兩項「不合規決定」(non-compliance decisions):
呢兩項行為分別違反咗 DMA 嘅第 6(5) 條(搜尋排名不可歧視)同第 5(4) 條(開發者有權為消費者提供替代購買渠道資訊)。
歐盟委員會喺 2024 年 3 月 展開調查,期間大規模收集業界同消費者意見,最終喺 2025 年 3 月 19 日 向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發出初步調查結果 。委員會認定 Google 嘅做法「排除競爭對手,損害消費者選擇權」。
歐盟已經要求 Google 立即糾正違規行為,如果 60 日內唔達標,仲可以:
2026 年 7 月 2 日,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終極駁回 Google 上訴,維持 41.25 億歐元(約 47 億美元) 罰款 。呢個案最早喺 2018 年罰 43.4 億歐元,後來下級法院喺 2022 年減到 41.25 億歐元,經過八年法律戰,而家終於塵埃落定 。
喺 DMA 罰款前一個禮拜,歐盟委員會再出兩招 :
呢兩招直接針對 Google 對 AI 訓練數據同分發渠道嘅控制權。
呢次罰款嘅時間極之敏感,正正撞正美國總統 特朗普(Donald Trump) 威脅向歐盟加徵關稅 :
外界普遍認為,歐盟今次罰款係刻意測試特朗普會唔會真係出手保護美國科技巨頭,將布魯塞爾同華盛頓推向正面衝突 。
8.9 億歐元罰款只係開始。歐盟透過 DMA 同傳統反壟斷法,逐步收緊對 Google 嘅監管。Google 短期內要面對每日罰款嘅壓力,長遠更要開放搜尋數據同 Android 系統,對其商業模式帶嚟深遠影響。加上美歐貿易戰風險升溫,科技巨頭嘅監管問題已經唔止係商業問題,而係國際政治博弈嘅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