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琛呢位工程師,喺 xAI 成立初期就已經加入,直接參與咗 Grok 嘅訓練同開發工作 。2025 年 7 月佢辭職準備跳槽去 OpenAI 嗰陣,xAI 即刻喺聯邦法院起訴佢,話佢偷竊商業機密,仲喺同公司對質之後「嘗試毀滅證據」
。
呢單針對員工嘅官司,xAI 打得幾順。2025 年 9 月,法官林麗塔頒咗臨時禁制令(TRO),禁止李雪琛喺 OpenAI 參與任何同生成式 AI 相關嘅工作,甚至連同新僱主溝通 AI 技術都唔畀 。當時法庭嘅命令表明,xAI 嘅指控有好大機會贏(likelihood of success on the merits),而且存在「無法彌補嘅損害」風險
。
但弔詭嘅係,針對 OpenAI 呢間公司嘅官司,就一直都打唔入。法官反覆強調,前員工個人行為不當,並唔代表請佢嗰間公司就一定法律上身。正如之前一次裁決所講:「最致命嘅係,xAI 成疊文件入面,完全冇實質事實可以將 OpenAI 呢間公司,同任何所謂嘅『盜用機密』扯上關係。」
普通嘅駁回(dismissal),好多時法官會畀你「修訂後再告過」(with leave to amend)。2026 年 2 月第一次駁回就係咁,法官講明 xAI 份訴狀爭啲乜,叫佢哋 3 月 17 號前交份新版上嚟 。但新版一樣過唔到關,所以 6 月 15 號最終駁回係「With Prejudice」— 即係話,呢條橋喺呢個法律框架下已經正式壽終正寢,冇得再用同一理由翻告。
喺商業秘密官司入面,尤其係針對員工嘅案件都仲打緊嗰陣,對公司嘅官司竟然喺答辯階段就被「永久封殺」,呢個情況好罕見。法律界分析認為,呢個雙重結果 — 對李雪琛贏咗臨時禁令,但對 OpenAI 就輸到貼地 — 證明咗要喺法庭上證明一間公司「主動教唆」偷橋,門檻真係好高。
呢場敗仗並唔係獨立事件。啱啱喺 28 日前,即係 2026 年 5 月 18 號,奧克蘭聯邦陪審團一致裁定,駁回 Musk 向 OpenAI 同行政總裁 Sam Altman 索償 1500 億美金嘅另一宗巨型訴訟 。
單案早喺 2024 年入稟,Musk 指控 OpenAI 背棄咗當初成立時「造福人類」嘅非牟利使命,通過設立牟利部門「偷咗成個慈善機構」。結果陪審團唔使兩個鐘就傾掂數:Musk 拖得太耐先告,已經超過咗法律規定嘅訴訟時效(Statute of Limitations)
。主審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 採納咗陪審團嘅決定,直接駁回咗成單案。
換句話講,喺短短二十八日之內,Musk 無論係想告 OpenAI 偷 xAI 嘅技術機密,定係想推翻 OpenAI 嘅公司架構,都雙雙敗陣。呢兩項裁決,穩住咗成個 AI 行業嘅法律格局:OpenAI 繼續可以高薪挖角、繼續商業化賺錢;而 xAI 想用法律途徑打擊競爭對手嘅如意算盤,就撞咗埋程序正義呢堵高牆。
將兩單案擺埋一齊睇,釋放出幾個好強嘅訊號:
暫時嚟講,法庭上嘅「比數牌」非常清晰:兩場官司,兩次敗訴。Musk 想通過法院挑戰 OpenAI,條路已經愈來愈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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