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建議一出,即刻引嚟全球最大型投資者網絡嘅協調式反擊。佢哋嘅核心論點唔係話資產管理公司唔需要投資組合入面公司嘅數據——呢樣嘢佢哋早就逼緊。問題係,投資落呢啲資產管理公司嘅終極大老闆,即係啲退休基金、保險公司,以至最終你我呢啲散戶,需要啲資產管理公司本身提供標準化、可以互相比較嘅數據,先至可以決定點樣配置資金,同埋評估系統性氣候風險。
反對陣營嘅主要動作包括:
連歐洲央行(ECB)都加把口,批評修訂版ESRS 針對減排目標同價值鏈披露,引入咗「對金融行業嘅明確同隱含豁免」,呢種靈活性會威脅到標準本身想達到嘅互操作性 。
| 日期 | 事件 |
|---|---|
| 2025年2月26日 | 歐盟委員會公佈綜合法案,宣佈打算修訂ESRS以減輕報告負擔 。 |
| 2025年5月21日 | 委員會正式承諾修訂ESRS,削減數據點並提高一致性 。 |
| 2025年9月 | IIGCC 向歐洲財務報告諮詢組(EFRAG)就修訂草案提交初步回應 。 |
| 2025年12月3日 | EFRAG 向委員會提交技術建議,提出將強制數據點削減61% 。 |
| 2026年5月6日 | 委員會公佈包含資產管理公司豁免嘅授權法案草案,並啟動為期一個月嘅公眾諮詢 。 |
| 2026年6月3日 | 公眾諮詢結束;IIGCC 等持份者提交反對豁免嘅正式回應 。 |
| 2026年6月4日 | Shift、WWF、Frank Bold、Eurosif 等發表公開信,敦促取消豁免 。 |
| 預計2026年9月17日前 | 委員會承諾喺綜合法案指令生效後六個月內,通過最終嘅授權法案 。 |
呢場對峙唔係普通嘅監管分歧,佢暴露咗歐盟可持續金融計劃入面一條哲學性嘅裂痕。
一邊係委員會,佢哋嘅驅動力係競爭力同減輕負擔。綜合方案明確想透過剝走報告要求,等歐洲公司條氣順啲。用呢個角度睇,如果間資產管理公司自己嘅企業足跡好細,要佢為每項投資提交企業層面數據,就係無謂嘅文書工作。豁免正正就切合呢個策略。
另一邊係投資者同央行,佢哋嘅出發點係氣候風險係系統性同覆蓋晒成個投資組合嘅。IIGCC、Eurosif 同歐洲央行都認為,如果一間資產管理公司唔明白,又唔披露佢管理嗰啲企業嘅可持續發展狀況,佢根本冇可能喺基金層面妥善管理氣候風險。豁免咗中間人,就等於斬斷咗資訊鏈。最終投資者會冇咗比較唔同基金公司之間氣候轉型計劃、融資排放量同參與策略嘅能力——而呢啲數據正正係佢哋履行自身信託責任,同遵守SFDR 同《分類法條例》等法規所需嘅嘢 。
結果就係一個數據悖論:歐盟為咗減輕資產管理公司嘅合規負擔而簡化報告,但就咁做,反而令最終嘅資本配置者(我哋呢啲供緊強積金嘅打工仔)冇咗做知情決定所需要嘅標準化、可審計資訊。歐洲央行嘅評估一針見血,話修訂版ESRS引入咗「一套廣泛嘅跨領域靈活性措施」,從根本上破壞咗標準本身設計要創造嘅互操作性 。
委員會而家必須喺簡化議程背後嘅政治動力,同市場參與者及監管機構識別出嚟嘅結構性風險之間,作出取捨。最終嘅授權法案預計喺2026年9月中出爐,到時就會揭曉,邊一方對「有助決策」資訊嘅定義會笑到最後。呢場喺歐洲嘅角力,聽落好似同我哋好遙遠,但其實影響深遠。當歐盟標準「放水」,全球基金管理人跟住降低披露門檻,最終掌舵緊香港人退休金嘅強積金受託人,可以攞到嘅氣候風險資訊就可能愈來愈少,我哋嘅血汗錢分分鐘就要喺欠缺透明度嘅情況下「盲炒」氣候風險。
呢個建議一出,即刻引嚟全球最大型投資者網絡嘅協調式反擊。佢哋嘅核心論點唔係話資產管理公司唔需要投資組合入面公司嘅數據——呢樣嘢佢哋早就逼緊。問題係,投資落呢啲資產管理公司嘅終極大老闆,即係啲退休基金、保險公司,以至最終你我呢啲散戶,需要啲資產管理公司本身提供標準化、可以互相比較嘅數據,先至可以決定點樣配置資金,同埋評估系統性氣候風險。
反對陣營嘅主要動作包括:
連歐洲央行(ECB)都加把口,批評修訂版ESRS 針對減排目標同價值鏈披露,引入咗「對金融行業嘅明確同隱含豁免」,呢種靈活性會威脅到標準本身想達到嘅互操作性 。
| 日期 | 事件 |
|---|---|
| 2025年2月26日 | 歐盟委員會公佈綜合法案,宣佈打算修訂ESRS以減輕報告負擔 。 |
| 2025年5月21日 | 委員會正式承諾修訂ESRS,削減數據點並提高一致性 。 |
| 2025年9月 | IIGCC 向歐洲財務報告諮詢組(EFRAG)就修訂草案提交初步回應 。 |
| 2025年12月3日 | EFRAG 向委員會提交技術建議,提出將強制數據點削減61% 。 |
| 2026年5月6日 | 委員會公佈包含資產管理公司豁免嘅授權法案草案,並啟動為期一個月嘅公眾諮詢 。 |
| 2026年6月3日 | 公眾諮詢結束;IIGCC 等持份者提交反對豁免嘅正式回應 。 |
| 2026年6月4日 | Shift、WWF、Frank Bold、Eurosif 等發表公開信,敦促取消豁免 。 |
| 預計2026年9月17日前 | 委員會承諾喺綜合法案指令生效後六個月內,通過最終嘅授權法案 。 |
呢場對峙唔係普通嘅監管分歧,佢暴露咗歐盟可持續金融計劃入面一條哲學性嘅裂痕。
一邊係委員會,佢哋嘅驅動力係競爭力同減輕負擔。綜合方案明確想透過剝走報告要求,等歐洲公司條氣順啲。用呢個角度睇,如果間資產管理公司自己嘅企業足跡好細,要佢為每項投資提交企業層面數據,就係無謂嘅文書工作。豁免正正就切合呢個策略。
另一邊係投資者同央行,佢哋嘅出發點係氣候風險係系統性同覆蓋晒成個投資組合嘅。IIGCC、Eurosif 同歐洲央行都認為,如果一間資產管理公司唔明白,又唔披露佢管理嗰啲企業嘅可持續發展狀況,佢根本冇可能喺基金層面妥善管理氣候風險。豁免咗中間人,就等於斬斷咗資訊鏈。最終投資者會冇咗比較唔同基金公司之間氣候轉型計劃、融資排放量同參與策略嘅能力——而呢啲數據正正係佢哋履行自身信託責任,同遵守SFDR 同《分類法條例》等法規所需嘅嘢 。
結果就係一個數據悖論:歐盟為咗減輕資產管理公司嘅合規負擔而簡化報告,但就咁做,反而令最終嘅資本配置者(我哋呢啲供緊強積金嘅打工仔)冇咗做知情決定所需要嘅標準化、可審計資訊。歐洲央行嘅評估一針見血,話修訂版ESRS引入咗「一套廣泛嘅跨領域靈活性措施」,從根本上破壞咗標準本身設計要創造嘅互操作性 。
委員會而家必須喺簡化議程背後嘅政治動力,同市場參與者及監管機構識別出嚟嘅結構性風險之間,作出取捨。最終嘅授權法案預計喺2026年9月中出爐,到時就會揭曉,邊一方對「有助決策」資訊嘅定義會笑到最後。呢場喺歐洲嘅角力,聽落好似同我哋好遙遠,但其實影響深遠。當歐盟標準「放水」,全球基金管理人跟住降低披露門檻,最終掌舵緊香港人退休金嘅強積金受託人,可以攞到嘅氣候風險資訊就可能愈來愈少,我哋嘅血汗錢分分鐘就要喺欠缺透明度嘅情況下「盲炒」氣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