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ring-fencing,即「資金圈養」,係指一國監管機構要求銀行附屬公司將資本或高流動性資產留在當地,而唔可以由整個銀行集團調配到最需要的地方。
委員會亦會重新檢視歐盟落實《巴塞爾協議III》的部分安排,包括output floor。這項規則限制銀行利用內部風險模型大幅降低風險加權資產,從而減少所需持有的資本。委員會目前講的是檢討或改革,未必代表會完全取消。
不過,關鍵要睇改革係咪真係令程序簡單,而唔係將舊有文件搬到另一套同樣重複的電子系統入面。
方案亦提出延後落實「交易簿基本檢討」(Fundamental Review of the Trading Book,簡稱FRTB),即巴塞爾框架下針對市場風險的資本規則,避免歐洲在其他主要經濟體重新檢討規則時反而率先加重銀行負擔。
整體而言,歐盟想處理的是重複規定及內部壁壘,唔係全面叫停審慎監管。
美國聯儲局、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及貨幣監理署(OCC)提出的銀行資本規則現代化方案,範圍較廣,包括調整風險權重、簡化部分巴塞爾框架、修改槓桿要求,以及重新計算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附加資本要求。美國監管機構認為,改革可以令資本要求更貼近實際風險,同時維持銀行體系安全穩健。
業界估算,美國方案可為整個銀行體系帶來約877億美元普通股權一級資本(CET1)「減負」,並增加約2.5萬億美元資產容量。 但要留意,這些係模型推算,唔係直接派畀銀行的現金,亦唔代表銀行一定會將全部容量轉化成新貸款;最後效果仍取決於正式規則及銀行自己的資產配置。
對歐洲銀行高層來講,這個比較相當有政治分量:美國銀行本身已有較統一的國內市場及更大規模,如果資本限制再放鬆,而歐洲銀行仍然被各國壁壘及繁重程序分割,歐洲銀行可能在放貸、投資銀行服務,以及為戰略產業提供融資方面繼續落後。
但數字只代表潛在容量,唔能夠證明降低資本要求一定安全,亦唔代表每一歐元或每一美元釋放出來後,都會變成有生產力的貸款。
但問題係,資金要跨境自由流動,背後必須有更強的共同制度。各國要相信,一旦銀行倒閉,監管、銀行清盤處置及存戶保障都可以跨境有效運作。若然缺乏這份信任,各國反而可能保留、甚至加強本地保障,令資金圈養更難拆除。
如果美國、歐盟及其他主要經濟體以不同方式落實巴塞爾標準,銀行之間的資本比率就更難直接比較。投資者及監管機構亦會較難判斷,銀行是真的更穩健,還是只係在較寬鬆的假設下看起來更健康。
歐洲銀行管理局則認為,現行歐盟制度已經改善銀行抗震能力、存戶保障,以及各成員國共同的審慎監管底線。 所以,今次爭論並唔係簡單的「監管」對「放寬監管」,而係要分清楚:刪除重複程序會否帶來真正效率,抑或連市場及存戶仍然需要的保障都一併削弱。
較可能的結果係針對性改革,而唔係照抄美國做法。布魯塞爾可以先減少重複申報、限制各國自行加辣、取消不必要的槓桿附加要求,並釋放被困在銀行集團內的流動性;同時保留可信的資本、槓桿及流動性安全網。
真正困難的部分在制度建設。跨境銀行要運作順暢,資本固然要流得自由,但各國亦要信任共同監管、銀行處置及存戶保障機制。如果這些基礎仍未完整,國家層面的資金圈養就未必可以輕易取消。
因此,歐洲面對的競爭力問題確實存在,但追上美國唔等於要複製美國每一項放寬措施。7月方案最終成唔成功,要睇它能否幫歐洲銀行做大規模、支持經濟增長,同時避免大西洋兩岸的監管競賽變成一場「鬥放水」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