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第九天,各方就税务争议议定书展开辩论,核心议题包括:在没有任何税务条约适用时,争议应如何处理?哪些争端解决机制应被设为强制性? “强制性仲裁”问题历来是一个症结:发达国家倾向于有约束力的仲裁以提供确定性,而发展中国家则常将其视为对自身征税主权的约束。
与会议同期,税收正义网络和公共服务国际联合发布的一项研究指出,将跨国企业视为单一实体,按其真实经济活动发生地征税(即“单一税制”),每年可为全球额外增加3000亿至超过5000亿美元的企业税收,且无需提高税率 。5000亿美元这一数字被广泛报道为潜在的“大头”收益
。
报告的核心论点在于:摒弃延续了百年的“你说在哪交就在哪交”旧制——该制度允许跨国企业自行选择在低税率地区申报利润——转而采用“你在哪活动就在哪交”的模式,即企业在其真正开展业务的地区缴税 。作为对比,5000亿美元接近各国政府承诺到2035年每年动员的1.3万亿美元气候融资总额的40%
。
以下关键问题仍有待于下一轮谈判解决:
这些议题将最终决定该公约能否兑现其承诺,建立一个更公平、更有效的全球税收体系。
第六轮谈判会议定于2026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 。预计到2027年,谈判委员会每年将举行三次会议,届时框架公约及两项议定书的最终文本需提交联合国大会
。下一轮会议将是对纽约成果能否转化为关键议题实质性妥协的关键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