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AI的律师则反驳称,这种说法忽略了现实情况。他们指出,开发前沿人工智能需要极其庞大的资金投入,而纯粹的非营利结构难以支持这种规模的研发,因此公司需要能够吸引大量资本的商业结构。
随着结案陈词结束,陪审团将根据证词和证据判断双方谁的说法更可信。
庭审中的一个核心焦点,是双方对彼此“可信度”的攻击。
马斯克的律师在法庭上质疑奥特曼的证词,称OpenAI领导层误导了马斯克,并将一个非营利研究机构变成了为自身获利的商业实体。他们认为,这等于背离了最初承诺的“安全、开放”的人工智能目标。
而OpenAI的律师则反击称,马斯克在关键问题上表现出“选择性失忆”。他们认为马斯克早就了解公司可能采取商业化结构,只是在OpenAI成为AI竞赛中的核心玩家之后才提起诉讼。
由于案件核心在于OpenAI创立初期究竟做出了哪些承诺、各方当时如何理解这些承诺,因此陪审团需要在双方截然不同的叙述之间做出判断。
案件的根本争议可以追溯到OpenAI的成立方式。
2015年,OpenAI最初以非营利研究机构的形式成立,目标是开发造福人类的人工智能技术。
马斯克称,他在公司早期投入约3800万美元,正是基于这种非营利使命。他认为后来允许外部投资并开展商业化运营的结构变化,违背了当初的原则。
OpenAI则否认存在这种法律上的承诺。公司律师表示,马斯克的资金并没有附带具有约束力的条件,而组织结构的变化是为了筹集开发先进AI系统所需的巨额资金。
争议还涉及微软的角色。作为OpenAI的重要投资方,微软被马斯克指控帮助推动了所谓的“慈善信托违约”,但微软在法庭文件中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其参与任何不当行为。
这场诉讼的意义可能远不止双方当事人。
如果马斯克胜诉,OpenAI未来的公司结构和融资计划可能面临重大限制,也可能让投资者对那些以公共使命起步、后来转向商业化的AI机构更加谨慎。
如果OpenAI胜诉,则可能强化一种观点:开发最先进的人工智能需要灵活的组织模式——即便最初是以公益目标成立,也需要引入大规模私人资本来支持昂贵的计算资源和研发投入。
因此,这起案件被视为一次罕见的法律考验:它将影响未来AI实验室如何建立、如何融资,以及谁来控制这些可能改变世界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