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批准药明康德的初步禁令申请,禁止美国国防部在诉讼期间执行或继续实施相关认定。[1][2][8][21] 法官认为,药明康德很可能证明五角大楼的认定存在“武断和反复无常”问题,争议证据包括国家背景基金、与中国高校及国防相关机构的研究,以及解放军医院项目。[2][3][13][20] 一项关键争议是5.32%的计算:该数字代表药明康德股票占某只中航工业关联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而不是该基金或中航工业持有药明康德5.32%的股权。[12][13]
研究答案

Create a landscape editorial hero image for this Studio Global article: What did US District Judge James Boasberg decide in WuXi AppTec’s lawsuit against the Pentagon’s designation of it as a “Chinese military co. Article summary: Chief Judge James E. Boasberg granted WuXi AppTec a preliminary injunction: the Pentagon may not enforce or give effect to its Section 1260H designation of WuXi as a “Chinese military company” while the case proceeds. He. Topic tags: general, news, general web, user generated, government. Style: premium digital editorial illustration, source-backed research mood, clean composition, high detail, modern web publication hero. Use reference image context only for broad subject, composition, and topical grounding; do not copy the exact image. Avoid: logos, brand marks, copyrighted characters, real person likenesses, fake screenshots, UI text, readable text, watermar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E·博斯伯格于2026年8月7日批准药明康德的初步禁令申请,禁止美国国防部在诉讼继续期间执行、实施,或以其他方式让其将药明康德列为第1260H条款下的“涉华军企”。
这对总部位于中国的药明康德而言是一次重要的阶段性胜利,但不是最终判决:公司并未因此自动从名单中删除,法院也尚未决定五角大楼的认定最终应被撤销、修改还是维持。
初步禁令的作用,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暂时维持现状,避免争议措施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博斯伯格认为,药明康德很可能证明国防部的认定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武断和反复无常”,即相关结论没有得到充分、准确的证据支持。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已经认定药明康德与中国不存在任何联系,也不意味着五角大楼今后绝对不能依据第1260H条款对该公司作出认定。法院眼下审查的是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五角大楼用于这次认定的证据和推理,是否足以证明药明康德符合与中国军事体系有关的法定标准。
五角大楼提交的材料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一只具有国家背景的共同基金、与中国高校开展的研究,以及与解放军医院有关的工作。有关判决的报道指出,博斯伯格认为,国防部官员在解读这些材料时多次出现误读或夸大。
最受关注的争议之一,涉及一只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关联的基金及“5.32%”这一数字。
五角大楼将这一数字描述为该基金、进而与中航工业有关的实体间接持有药明康德5.32%的股份。但争议材料显示,5.32%实际指的是药明康德股票在该基金投资组合净资产中的占比,并不等于该基金持有药明康德5.32%的股权。
这一区别并非文字游戏。把“基金配置了多少药明康德股票”当成“基金拥有药明康德多少股权”,会明显改变外界对公司与国有企业之间关联程度的判断,也会影响五角大楼关于其涉军联系的论证强度。
法院还审视了国防部如何描述药明康德与中国高校、与中国国防监管体系有关的机构,以及解放军医院之间的研究或实验室工作。争议不只是这些机构是否存在,或相关研究是否发生过,而是现有文件是否能够准确证明:药明康德自身建立了第1260H条款所要求的那类关系。
相关讨论还涉及药明康德被指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中国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监管机构,以及解放军体系存在联系。就法院审查的核心而言,关键仍是这些材料究竟说明了什么,以及国防部是否把第三方机构的活动、合作研究或机构背景直接归到了药明康德名下。
因此,博斯伯格的干预重点在于:底层文件与政府最终结论之间存在明显落差。报道对判决的概括称,五角大楼的论证似乎偏离了证据本身,未能充分建立药明康德与中国军事体系之间的法定关联。
申请初步禁令不能只靠提出一个看似合理的法律主张。法院还要评估,如果不暂缓措施,申请方是否会遭受难以通过最终赔偿或胜诉完全弥补的损失。
药明康德提交的材料显示,列名后已有客户和供应商取消合同、终止长期合作关系,或把业务转给竞争对手。博斯伯格将这类声誉影响比作“红字标记”,强调一旦企业被贴上“涉华军企”标签,商业关系可能在最终判决前就已经发生不可逆变化。
第1260H名单本身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制裁名单,但它会产生实际的法律和市场影响。美国国防部不得直接与名单上的公司签订合同;从2027年起,美国政府还将受到限制,不能通过第三方采购这些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此外,相关报道指出,被列入国防部名单还会使药明康德受到《BIOSECURE法案》相关安排的影响。该法案对部分既有合同设置了过渡期,企业和美国客户可能因此面临更长期的供应链调整压力。
药明康德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药物研发、合同开发与生产服务企业,拥有广泛的国际业务和美国商业关系。正是这些跨境客户、供应商及合作网络,使五角大楼的认定可能波及其总部所在地以外的企业和市场。
不过,博斯伯格的裁定并不是说药明康德因为具有较强的美国商业联系,就可以免受审查;法院也没有借此对美国针对中国生物科技企业的整体政策作出评价。
眼下的法律问题仍然是:五角大楼是否以准确、充分的证据,完成了这一次具体的第1260H认定。
药明康德被列入名单时,阿里巴巴、百度和比亚迪等中国企业也在名单之中。
但一家公司获得初步禁令,并不会自动让其他企业获得同样的法律保护。博斯伯格的命令直接适用于药明康德;阿里巴巴和比亚迪被报道正在寻求各自的法律救济,但它们案件的证据、法律主张和国防部的具体论证都可能不同。因此,药明康德的裁定不会自动决定这些案件的结果。
药明康德赢得的是“第一回合”,而不是最终判决。初步禁令暂时阻止国防部执行该认定,却没有自动抹去名单记录,也没有最终裁定药明康德绝不符合第1260H条款的标准。
美国政府仍可继续推进诉讼,或尝试以更完整、准确的事实记录为认定辩护。最终案件可能导致该认定被撤销、修改或维持。
这项裁定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第1260H认定程序并非完全不受司法审查,国防部必须确保事实记录能够支撑其法律结论。就药明康德而言,法官认为现有材料中的明显错误,加上已经出现的即时商业损害,足以让执行措施暂时“踩刹车”。
药明康德案件延续了此前围绕五角大楼“涉军”认定展开的诉讼,包括小米和Hesai科技相关案件。
这些案件被视为说明:当政府的事实依据不足,或行政机构未能给出合理、充分的解释时,法院可以对相关认定进行干预。药明康德案最终是否会全面胜诉仍未可知,但目前的裁定已经把争议核心明确指向政府证据的准确性,以及国防部如何从这些证据推导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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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7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批准药明康德的初步禁令申请,禁止美国国防部在诉讼期间执行或继续实施相关认定。[1][2][8][21]
2026年8月7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批准药明康德的初步禁令申请,禁止美国国防部在诉讼期间执行或继续实施相关认定。[1][2][8][21] 法官认为,药明康德很可能证明五角大楼的认定存在“武断和反复无常”问题,争议证据包括国家背景基金、与中国高校及国防相关机构的研究,以及解放军医院项目。[2][3][13][20]
一项关键争议是5.32%的计算:该数字代表药明康德股票占某只中航工业关联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而不是该基金或中航工业持有药明康德5.32%的股权。[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