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苹果的论述中,DMCA禁止的是绕过限制作品访问的锁,而非限制作品在已公开可见后的行为。苹果认为,原告试图将YouTube对抓取或下载的限制视为DMCA的访问控制,但公开可见性意味着并不存在需要强行打开的受保护大门
。
据报道,苹果的书面回应是这样表述的:“没有密码。没有付费。没有锁。没有钥匙。” 苹果辩称,由于YouTube无需身份验证即可向任何访问者流式传输视频,因此YouTube的技术性防抓取措施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访问控制”
。
苹果的论点并非孤立存在。在整个2026年,由同一法律团队代表的h3h3Productions等YouTube创作者群体,已针对多家大型科技公司提起了一系列集体诉讼,均指控其因抓取YouTube内容训练AI而违反了DMCA反规避规定。下表总结了关键案件:
现有资料显示,这些案件中存在一个反复出现的抗辩主题:被告辩称,公开可观看的YouTube视频不能构成DMCA访问控制主张的基础,因为该法规的反规避条款针对的是阻止访问作品的措施,而非在授予访问权限后限制下载或复制的技术措施。
早期的信号好坏参半。Udio案的裁决表明,一些法院愿意允许针对AI公司的DMCA索赔继续进行。但Cordova诉Huneault案——涉及一名YouTuber起诉其他创作者使用流媒体扒取工具——允许DMCA第1201条索赔在驳回动议后继续存在,这有利于将YouTube的滚动密码视为访问控制的观点
。与此同时,Snap于2026年6月提交的撤诉动议,定于2026年7月举行听证会,这可能会提供关于这些论点的首个重大裁决
。
截至2026年7月,尚无法院对苹果或Snap在YouTube抓取案中的动议作出裁决。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如何解释控制作品访问与控制作品在访问后如何使用之间的界限——这个问题将定义未来数年AI训练数据的法律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