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由欧洲央行与欧盟各国央行组成)建议欧盟委员会在未来审查《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时收紧稳定币规则。其核心主张是:现有的稳定币报酬禁令不应只限制发行方或受监管的加密资产服务商直接付息,还应覆盖通过其他加密产品提供、但经济效果等同于“持有稳定币可得收益”的间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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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是已经生效的法律。ESCB提交的是政策建议,欧盟委员会将决定是否提出修法提案;任何修改仍须经过欧盟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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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禁止直接付息,还要限制“间接生息”
MiCA目前禁止稳定币发行方及加密资产服务商,就其适用范围内的稳定币支付报酬或利息。ESCB希望保留这一禁令,并让它能够应对通过不同产品包装、却产生相同经济结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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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体系特别点名加密借贷、借入和质押服务:即使稳定币发行方本身不支付利息,这些服务仍可能让持有人因持有或使用稳定币而获得回报,从而复制“付息”的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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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监管重点将更偏向实际经济效果,而不只是产品名称或技术形式。一个安排即便被称为借贷、质押,或采用去中心化结构,只要实质上是在奖励稳定币持有或部署,就可能受到更严格审视。对于提供与稳定币挂钩回报的 DeFi 式安排和激励机制而言,这一方向尤其值得关注。
央行为何反对稳定币收益?
ESCB的理由是,电子货币代币应主要用于支付,而不是充当储蓄工具。若持有人可借助周边产品持续赚取回报,原本支付导向的代币就会更像一种储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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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模糊电子货币与银行存款在实际使用上的边界。央行还担心竞争条件失衡:具有类银行经济功能的活动,可能借助加密结构开展,却不承担吸收存款机构所面对的同等审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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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ESCB的目标并不只是禁止某一种“利息支付”方式,而是防止稳定币收益通过借贷、借入、质押或类似结构换一种形式重新出现。
储备规则:用流动性分层替代固定银行存款比例
ESCB还建议删除MiCA对稳定币储备中银行存款比例的固定要求。目前规则要求至少30%的储备资产以银行存款形式持有;对重大代币,这一比例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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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是按资产到期期限设置流动性要求:MiCA应规定,储备资产中必须有最低比例可在1个工作日内到期,另有最低比例可在5个工作日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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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点将从“有多少资产存在银行”转向“发行方能否迅速满足赎回”。ESCB警告,若强制将较大固定比例的储备放在银行存款中,一旦稳定币发生集中赎回,可能向银行融资和存款稳定性传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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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密企业监管也希望更严格一致
除稳定币储备外,ESCB还主张加强并统一对加密企业的监管。据报道,建议包括:更清晰的加密资产服务商审慎监管规则、法定审计要求的明确化,以及更具风险敏感性的自有资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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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穿其中的逻辑是:不能因为某项活动换了法律结构或技术外壳,就让相关风险游离于监管之外。加密借贷、借入和质押正是典型例子——它们可能形成相近的经济风险敞口,却部分处在MiCA既有监管边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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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台与用户意味着什么?
若欧盟委员会采纳这一方向,影响最大的变化可能是对稳定币奖励采取更宽泛的判断标准。平台面临的审查不再局限于是否明确对稳定币余额“付息”,也可能涉及是否通过其他产品提供经济上等效的回报。
对稳定币发行方而言,储备改革则意味着监管重点可能从固定配置银行存款,转为确保储备资产能以足够快的速度到期或变现,以支持赎回。最终门槛仍取决于欧盟立法者未来提出和通过的具体规则;ESCB目前提出的是1个和5个工作日的流动性分层,而非最终定案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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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ESCB希望未来的MiCA更看重实质而非形式:一方面,阻止间接稳定币收益把支付型代币变成类似储蓄产品;另一方面,以短期流动性能力而非固定银行存款配额来衡量储备是否足以应对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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