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授郭冉在2026年7月刊《民主与法制》上发文,指出中国应出台专门法律保护海底光纤光缆。 郭冉认为,中国现有的《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只规范数据处理,却不覆盖承载数据的物理海底线缆。 他提出,现行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灰色地带破坏行为约束力不足,而中国国内法也缺乏对本国海域内电缆破坏的刑事追诉依据。
研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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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载着全球约99%洲际数据流量的海底光纤光缆,正面临着一种新型威胁——而保护它们的法律却还停留在旧时代。这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冉在其发表于2026年7月刊《民主与法制》(由中国法学会主管的政策理论期刊)上的分析文章中提出的核心观点。他主张,北京应制定一部专门的国内法,用以保护海底光缆 。郭冉的核心论点是,中国现行法规和传统的国际海洋法都无法有效应对现代“灰色地带”战术——即对手在难以溯源和追责的情况下破坏关键海底基础设施的行为
。
1. 对海底物理基础设施缺乏覆盖。 中国的《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主要规范数据处理和跨境流动,但它们并不覆盖承载这些数据的物理海底光缆 。这些实际铺设在海底的纤缆本身,恰恰游离于两大法律体系之外。
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力防御灰色地带破坏。 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保护的是“铺设”电缆的自由,但当与国家有关联的船只在国际水域故意破坏电缆时,该公约提供的执法机制非常有限。当肇事船只主张船旗国豁免权(即国家管辖豁免原则)时,问题尤为突出 。
3. 中国在自己水域内缺乏国内执法依据。 沿海国若要惩罚其领海内的电缆破坏行为,必须首先在国内法中将其明确列为犯罪行为。郭冉认为,中国目前缺乏这样的国内立法基础,导致在其拥有主权的水域内也存在法律真空 。
4. 未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畴。 海底光缆目前尚未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这意味着它们无法获得像电网、核设施等已经享有的高级别国家保护 。
郭冉的论述背景是全球对支撑互联网的海底基础设施可能遭受破坏的日益担忧——这些数据流支撑着全球的AI系统、云计算和国际金融市场 。近年来,关于船只故意拖拽锚具割断电缆,以及在电缆登陆站附近出现可疑活动的报告不断增多,海底光缆安全已成为各国国防部、智库和国际法学者的重要议题
。
郭冉认为,中国的脆弱性尤为突出,因为它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拥有广阔领海的主要沿海国,也是“数字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的信息基础设施部分,正在亚洲、非洲等地铺设光纤网络)的关键投资方 。对北京而言,这并非理论问题。中国已深度参与全球多条最具战略意义的海底光缆线路
。
郭冉在《民主与法制》的文章中,为中国的新法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 :
郭冉呼吁北京“建立一套既具有国际法合法性又具备实际防御能力的国际海底光缆安全治理体系” 。
郭冉指出的法律问题并非中国独有。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的国际法专家也曾将现有国际条约对故意破坏电缆的惩罚力度描述为“严重不足”,并指出追诉方面的漏洞让“恶意行为者得以逃脱有意义的问责” 。学术评论同样指出,在和平时期、灰色地带和武装冲突等不同情境下,规范网络操作与海底光缆物理干扰的法律框架仍然“发展不足且支离破碎”
。
美国国防部2023年的一份文件建议印度及其盟友通过监控、应急计划和多边合作来确保光缆安全——这些措施与郭冉对中国的建议高度吻合 。2026年一项关于南海的研究则认为,光缆基础设施已成为一个“先发制人的基础设施权力”的领域,各国试图在建设阶段就塑造光缆网络,以获取未来的战略优势
。
这些来自北京、华盛顿、新德里及学术界的分析呈现出一种趋同:海底光缆的安全缺失是一个真正的全球性挑战。郭冉呼吁制定专门法律框架的声音,或许可被视作一场更广泛讨论的一部分——即如何保护互联网的物理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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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授郭冉在2026年7月刊《民主与法制》上发文,指出中国应出台专门法律保护海底光纤光缆。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授郭冉在2026年7月刊《民主与法制》上发文,指出中国应出台专门法律保护海底光纤光缆。 郭冉认为,中国现有的《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只规范数据处理,却不覆盖承载数据的物理海底线缆。
他提出,现行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灰色地带破坏行为约束力不足,而中国国内法也缺乏对本国海域内电缆破坏的刑事追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