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作出两项“不合规”裁定:
欧盟委员会认定谷歌违反了DMA第6条第5款(排名非歧视)和第5条第4款(消费者知情权与反导流限制)。该调查于2024年3月启动,进行了大规模利益相关方意见征集,并于2025年3月19日向谷歌母公司Alphabet发送了初步调查结论。委员会认为,这些行为排斥了竞争对手并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谷歌必须立即按DMA要求进行整改。如果未能有效解决违规问题,欧盟可施加:
此外,欧盟委员会已于2026年1月27日启动两项“规格制定程序”,以明确谷歌需要采取的合规措施细节。
就在此前一周的2026年7月2日,欧盟法院最终维持了对谷歌41.25亿欧元的罚款(原罚款43.4亿欧元,2022年下级法院减至41.25亿),认定谷歌利用其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的主导地位排挤竞争对手。这场长达八年的法律战至此画上句号。
在DMA罚款公布前一周,欧盟委员会依据DMA发布了两项约束性技术规格措施:
这些措施直指谷歌对AI训练数据和分发渠道的控制权。
这一罚款正值美欧贸易摩擦加剧之际:
此次罚款不仅是DMA执法史上的里程碑,更是在美欧贸易战阴云下的重磅棋子。欧盟借DMA重塑数字市场规则的努力,与特朗普“美国优先”和保护本土科技巨头的立场形成了正面冲突。未来,谷歌若持续不合规,可能面临更天价的每日罚款;而欧盟的强硬姿态也可能招致美国在贸易领域的全面报复。对于全球科技行业而言,欧盟的监管模式正在成为“数字主权”的标杆,其效果与后果都值得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