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控Meta依赖内部AI工具(而非人类管理者)选择解雇对象,这些系统在设计上无法考虑员工合法的医疗、育儿或残疾休假状态 。
诉状中明确提及两个具体工具:
原告方认为,这些工具因未调整休假期间的业绩指标,系统性地对因合法休假缺勤或减少工作的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据披露,一名原告在预产期前仅两天被列入裁员名单 。
诉讼指控Meta违反《家庭与医疗休假法》(FMLA)、《加州家庭权利法案》以及残疾歧视相关法律 。
法官奥里克承认原告的损失“显然是真实的”,但认为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不可弥补损害”标准,不足以支持紧急禁制令 。他裁定,这一新型法律主张的实际争议应在私人仲裁而非通过法院禁令解决 。该案案号为4:26-cv-07122,审理法院为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
Meta否认所有指控,坚称解雇决策由人类管理者做出,而非AI单独决定。公司发言人称,Meta遵守所有雇佣法规,裁员选择是公平的 。在庭审中,Meta还主张员工的索赔诉求受强制性仲裁协议约束 。
此案是针对AI在职场解雇决策中应用的首批重大法律挑战之一 。若指控被证实,该案可能成为界定企业如何在用工决策中使用AI以及法律要求在何处设定人类监督边界的标志性案件 。目前,裁员按计划推进,而歧视索赔将在私人仲裁中审理——这一程序通常透明度低于法庭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