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核心论点简单直接:
苹果的论点出现在2026年一系列针对AI公司的类似诉讼中,原告均指控被告违反《数字千年版权法》抓取YouTube视频用于训练AI 。
| 涉事公司 | 诉讼状态(截至2026年7月) | 抗辩要点 |
|---|---|---|
| Snap | 2026年6月24日提交支持驳回动议的答辩状 。 | Snap同样主张,在YouTube上公开直播的视频不受《数字千年版权法》访问控制条款的保护 。 |
| Runway AI | YouTube创作者David Gardner于2026年2月提起集体诉讼 。 | 该案属于同一类别的AI训练数据诉讼,涉及未经授权使用YouTube内容 。 |
| Apple | h3h3Productions等频道于2026年4月起诉,指控苹果访问并抓取YouTube视频用于AI训练 。 | 苹果要求驳回,理由同样是视频为公开可用,不涉及《数字千年版权法》访问控制 。 |
现有资料显示,被告们正在使用一套共同的抗辩策略:公开流媒体或可在线观看的YouTube视频,仅凭平台存在技术限制(如禁止批量下载),并不构成《数字千年版权法》意义上的“访问控制”措施 。
这场诉讼是测试《数字千年版权法》反规避条款能否适用于公开可看的在线视频的关键判例 。如果法院最终接受苹果和Snap的论点,那么未来AI公司利用公开的YouTube视频进行训练,将很难再被《数字千年版权法》反规避条款追责 。反之,如果法院支持创作者,那么绕过YouTube的技术限制去批量抓取公开视频,就可能构成《数字千年版权法》下的法律责任 。
《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 第1201(a) 条禁止“规避有效控制访问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简单说,如果某个视频被放在付费墙或密码后面,你绕过去看了,那就违法了。但如果视频本来就放在网上随便看,只是平台不让下载——这算不算“控制访问”?这正是本案要厘清的关键。
苹果的核心论点简单直接:
苹果的论点出现在2026年一系列针对AI公司的类似诉讼中,原告均指控被告违反《数字千年版权法》抓取YouTube视频用于训练AI 。
| 涉事公司 | 诉讼状态(截至2026年7月) | 抗辩要点 |
|---|---|---|
| Snap | 2026年6月24日提交支持驳回动议的答辩状 。 | Snap同样主张,在YouTube上公开直播的视频不受《数字千年版权法》访问控制条款的保护 。 |
| Runway AI | YouTube创作者David Gardner于2026年2月提起集体诉讼 。 | 该案属于同一类别的AI训练数据诉讼,涉及未经授权使用YouTube内容 。 |
| Apple | h3h3Productions等频道于2026年4月起诉,指控苹果访问并抓取YouTube视频用于AI训练 。 | 苹果要求驳回,理由同样是视频为公开可用,不涉及《数字千年版权法》访问控制 。 |
现有资料显示,被告们正在使用一套共同的抗辩策略:公开流媒体或可在线观看的YouTube视频,仅凭平台存在技术限制(如禁止批量下载),并不构成《数字千年版权法》意义上的“访问控制”措施 。
这场诉讼是测试《数字千年版权法》反规避条款能否适用于公开可看的在线视频的关键判例 。如果法院最终接受苹果和Snap的论点,那么未来AI公司利用公开的YouTube视频进行训练,将很难再被《数字千年版权法》反规避条款追责 。反之,如果法院支持创作者,那么绕过YouTube的技术限制去批量抓取公开视频,就可能构成《数字千年版权法》下的法律责任 。
《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 第1201(a) 条禁止“规避有效控制访问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简单说,如果某个视频被放在付费墙或密码后面,你绕过去看了,那就违法了。但如果视频本来就放在网上随便看,只是平台不让下载——这算不算“控制访问”?这正是本案要厘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