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危害法》(Online Criminal Harms Act,简称OCHA)承担的是另一项功能。它并非主要用于处理所有有害帖子,也不是一种由受害者针对私人纠纷提出的普遍救济,而是允许获指定权限的官员,在网络活动与特定犯罪有关或属于犯罪准备行为时采取干预措施。
因此,OCHA更适合用来打断一个网络犯罪运作,例如诈骗网络、犯罪网站,或被用于促成犯罪的内容,而不是解决两名个人之间的私人纠纷。
《广播法》修正案赋予IMDA独立的内容移除和封锁职能。对于“严重有害内容”(egregious content),IMDA可以要求社交媒体服务关闭新加坡用户的访问权限。
相关内容包括:
如果平台不遵守指示,IMDA还可以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在新加坡境内封锁相关访问。IMDA曾就涉及儿童性剥削材料的案件采取类似措施,要求相关服务审查并移除一个Facebook主页和群组,同时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封锁与之关联的网站。
这里的区别很关键:OSC的指示主要回应受害者报告的、以个人为中心的网络伤害;而IMDA依据《广播法》采取的措施,则针对被认为严重到足以需要监管机构介入、以保护公众的内容。
《网络安全行为准则——社交媒体服务》于2023年对指定服务生效。它关注的不只是删除某一条帖子,而是要求平台建立系统层面的安全措施,降低用户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提供有效且易于使用的举报机制,并提高透明度和问责程度。
该准则还要求指定服务提交年度网络安全报告,并由IMDA公布。通过这些报告,IMDA和公众可以了解平台在内容审核、用户举报和安全安排方面的做法。相比单独处理每一次下架请求,这种制度让平台的整体防护能力更加透明。
这形成了一个前后衔接的儿童保护模式:
这一区分很重要,因为不安全的网络体验可能在用户注册账户、甚至看到某条帖子之前,就已经从应用发现和下载环节开始。
选择哪一条途径,最实用的判断方法是先看伤害类型,以及希望达到的结果:
这些机制可以并行使用。例如,遭遇亲密影像滥用的受害者,可以向OSC申请指示,以制止伤害继续扩散;同时向执法部门报告可能涉及犯罪的行为,并使用平台自身的举报渠道。如果相关材料属于IMDA的严重有害内容范围,或指定服务没有履行更广泛的网络安全义务,IMDA的监管权力也可能同时发挥作用。
新加坡制度的核心变化在于:防止网络伤害不再完全依赖受害者在事后逐条举报。如今,这套框架把更快的个人救济、政府对网络犯罪的干预,以及旨在降低可预见风险的事前平台义务结合起来,试图在有害内容扩散之前就减少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