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一家中心化交易所只能控制它“看得见”的部分:例如进入平台的客户、平台内发生的交易、从平台发出的转账请求。它无法完全控制资产进入交易所之前发生了什么,也无法完全控制资产离开交易所之后流向哪里,更无法完全掌控去中心化协议和自托管钱包之间的链上互动。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是全球规则执行并不整齐。FATF相关更新提到,各司法辖区对第15项建议以及“转账规则”(Travel Rule)的落实程度并不一致。当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则、监管力度和执法能力存在差异时,即使某一家交易所内部控制很严格,也不能把整个加密生态变成“无风险环境”。
不能承诺零风险,并不等于可以放任风险。相反,大型交易所应当把合规系统做得更强、更透明、更可检验。
针对加密资产的特点,交易所还可以增加更细的技术控制。例如使用区块链分析和钱包风险评分;在适当情形下拒绝、冻结或上报可疑资金流;并与执法机关或主管部门合作。Travel Rule合规也是虚拟资产框架中的关键部分,因为FATF标准已将转账信息要求扩展至VASP,而各司法辖区也被推动落实相关要求
。
风险为本的合规还意味着,对高风险活动可以采取更严格措施。交易所可以限制某些产品、司法辖区、交易对手或非托管钱包相关资金流,前提是这些领域带来更高的非法金融风险。但这类“降风险”措施的作用是降低暴露,而不是把风险彻底清零。
可观察的证据包括:是否有成文的风险评估;是否对客户进行风险分层;是否有制裁筛查流程;交易监测告警是否有效;Travel Rule覆盖范围如何;可疑活动如何升级处理;是否对高风险钱包或交易对手采取行动;以及是否与主管机关合作。